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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政局印发一号文件,实施“民政服务九大行动”

  近日,2022年扬州市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上扬州市民政局2022年一号文件《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正式印发,一号文件强调大力实施“民政服务九大行动”,建好惠民“好地方”,打造民政好品牌。

  在“九大行动”中颐养社区品牌提升行动引人关注,将给全市老年人带来福音。

  全市累计建成124个颐养示范社区

  2021年扬州市深化推进“颐养之城”建设,累计建成124个颐养示范社区,完成221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卫健部门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项目,住建部门大力推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对五年来全市颐养社区工作评价“满意”。

  五个方面做好颐养社区品牌提升行动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将实行颐养社区品牌提升行动,从五个方面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国家‘一老一小’重点联系城市机制工作,全力推进养老兜底服务、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力打造富有品质、老人幸福的‘好地方’。”

  夯实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

  围绕实施《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撑、实施支撑和资源支撑。

  提升城市养老服务能力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新建颐养示范社区30个、街道养老综合体6个、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服务融合衔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探索推进新型农民集聚区颐养社区和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鼓励高邮开展志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试点、邗江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机构社区居家精准接续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广陵开展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试点、江都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组网建设试点,指导仪征市做好迎接第三批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中期评估工作。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新改造提升9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构建由县级失能(失智)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组成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效提升农村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积极支持宝应探索公办养老机构“1+N+1”模式,通过乡镇敬老院资源整合,实现集中管理、统一标准。积极探索村级互助养老模式;总结推广仪征特困供养机构龙河护理院优质化运营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各地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比达16%以上。

  继续实施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案、分类改造,评改分离、规范操作”的要求,完成2110户以上的改造任务。稳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8%以上。

  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继续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等级评定养老机构达到总数的35%,健全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政策扶持体系。

  完成2550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00名。

  “民政服务九大行动”

  ●颐养社区品牌提升行动

  ●社会救助改革深化行动

  ●构建美好和谐社区行动

  ●提升社会组织质量行动

  ●发展慈善社会工作行动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行动

  ●健全普惠殡葬设施建设行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创优专项社会服务行动

  (通讯 民小爱 记者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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