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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今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标准

  从7月1日起,扬州市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重病重残儿童的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2980元、2180元、1744元、1308元、1090元。据了解,我市已建立常态化数据比对和入户排查机制,保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昨天,扬州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来到东昇花园社区困境儿童小汤(化名)家中,开展例行走访,并为他送来书籍、食品等礼物。小汤今年13岁,由奶奶一人抚养,家庭生活压力较大。为此,当地民政部门主动对接,将其纳入困境儿童家庭,从7月1日起,小汤每月基本生活费将提标至2180元。

  依托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各地要建立常态化数据比对和入户排查机制,对重点地区开展跟踪指导,将家庭困难的孤儿、监护缺失儿童等纳入红色高危风险困境儿童,送政策上门,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我市为2504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2447.28万元。市慈善总会连续7年实施“携手困境儿童”慈善保险项目,每年投入60万元,为全市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又为困境儿童中大病患者购买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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