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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公布——扬州拿到“食安城”创建“入场券”

  9月5日,记者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日前公布了新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经地方申报、省级初审推荐、国家批复等程序,扬州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拿到了创建“入场券”。

  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起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共创的良好创建氛围,构建食品安全数据共享、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问题定期督查交办等多项工作机制。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

  截至目前,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哪些成效?从田头、工厂到餐桌,扬州又是如何“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的?

  据悉,2019年和2020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两年被省食安委评定为优秀等次。2021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务院食安委表彰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模式》项目荣获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坚守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日趋完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洪昊介绍,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行业管理作用,构建“1+N”(“1”指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N”指的是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部门联合监管体系,系统化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形成多部门联合整治合力。

  90%乡镇创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为打通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以来,扬州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市域网格化治理体系,将小作坊、小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四小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此外,我市在全国率先发布《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三个地方标准,细化基层食安办建设要求和运行标准,明确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主要职责,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个县(市、区)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5个县(市、区)创成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90%乡镇创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紧盯重点环节,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市已完成1家蔬菜批发市场、3家屠宰场以及62家农贸市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22家小作坊获得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冠名,67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6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质量管理体系。全市633家中小学(幼儿园)和202家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

  2024年底,迎接国务院食安办考评验收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我市建成省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监测检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市乡镇市场监管分局100%建成食品安全快检室,主城区95%农贸市场建成食品安全快检站。

  “能拿到‘食安城’创建‘入场券’,既是对扬州食品安全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对扬州食安工作的激励与鞭策。“洪昊表示,扬州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部署要求,尽快出台《扬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示范创建,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到2024年底,我市全面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迎接国务院食安办考评验收。”(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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