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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9月20日,记者从扬州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据介绍,此次参保对象范围包括具有扬州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保方式上,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通过江苏省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居民网厅代为办理参保登记。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减少困难学生缴费负担。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所属地学校沟通协调,优化参保缴费流程。

  缴费方式上,可银行端查询缴费、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线上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参保缴费时间上,从现在起到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上,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缴费方式

  (一)银行端查询缴费,指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社区、行政村出具的《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确认表》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二)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指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向属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汇总申报缴费。代办单位应按规定格式提供缴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明细信息。

  (三)线上缴费,指缴费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办理相关缴费。市医保部门还将拓展线上缴费渠道,通过“我的扬州”APP——医保专区——202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

  (四)自助终端缴费,指缴费人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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