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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发布 新购公车新能源占比不少于30%

  原标题:《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发布

  新购公车 新能源占比不少于30%

  “十三五”期间全市取消公务用车3121辆

  昨天下午,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取消公务用车3121辆。根据“十四五”规划,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少于30%。

  “十三五”成绩单 扬州市取消公务用车3121辆

  “十三五”期间,扬州市全面完成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3121辆。对60余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整合调整,顺利实现各涉改部门按时挂牌、正常有序办公。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也不断完善,出台《扬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扬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扎实推进,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57%、11.33%和18.38%,创成5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1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家省级能效领跑者单位、46家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全市共有233个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顾晓晖介绍,节假日期间为外地游客提供淮扬简餐和免费停车服务,得到社会舆论和游客广泛好评。

  此外,扬州市还实施多家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做好公房解危工作,累计解危超1万平方米。医疗保健、幼儿教育、小区物业、文件印刷等各方面的服务满意度获得提升。

  “十四五”规划出台 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少于30%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12月10日印发实施。

  《规划》共分发展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围绕管理机制、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内容提出“十四五”时期的6项主要任务,包括: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机关事务工作机制;优化办公用房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实现节约高效便捷出行;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扩大典型示范效应;加强资产管理,提升机关运行经费效率;提高服务品质,拓展保障范围。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开展智慧后勤建设试点,打造集安防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定制等为一体的‘智慧后勤’管理平台,还将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使用覆盖率100%。”顾晓晖介绍。

  “十四五”期间,扬州市将推进绿色公务出行,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少于30%,指导督促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采购新能源汽车。“十四五”期末,实现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率超过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超过7%,人均用水量下降率超过7%。

  “碳中和”是十四五规划中的关键词。顾晓晖介绍,扬州市将力争在市本级和县(市、区)、功能区各建设1个“碳中和”示范单位。(记者 薛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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